军人的抚恤金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716次
某部战士小刘在一次执行任务时,因公牺牲,相关部门为其家属发放了抚恤金,小刘的父母和小刘的妻子因为抚恤金的分配发生争议。小刘的妻子认为抚恤金应该作为她和小刘的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先分出一半给她,剩下的一半为小刘的遗产,分成四份,她和孩子及小刘的父母各一份,但小刘的父母不同意,因此发生争议。请问抚恤金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律师答疑:
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来分。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首先,抚恤金不是军人的个人财产,是在其死亡后,由国家发放的;其次,享受抚恤金的主体不是军人本人,而是军人的家属。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小刘家属享受的抚恤金是小刘死亡后由国家发放的,并不是小刘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抚恤金不是遗产。关于小刘的家属对于抚恤金的分配,司法实践当中一般考虑与军人共同生活的家属适当多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小刘的妻子和孩子可以适当多分。小刘的妻子主张抚恤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拿出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想法是错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律师答疑:
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来分。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首先,抚恤金不是军人的个人财产,是在其死亡后,由国家发放的;其次,享受抚恤金的主体不是军人本人,而是军人的家属。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小刘家属享受的抚恤金是小刘死亡后由国家发放的,并不是小刘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抚恤金不是遗产。关于小刘的家属对于抚恤金的分配,司法实践当中一般考虑与军人共同生活的家属适当多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小刘的妻子和孩子可以适当多分。小刘的妻子主张抚恤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拿出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想法是错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