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部关于《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5-03-03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579次
每年的年终岁末是单位裁员减员频繁之际,单位裁员将受到什么样的限制?
为了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人社部又出新规定,对单位裁员又将有新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社部研究起草了《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明确裁员条件的基础上,规定了通过协商不裁员或者减少裁员的措施。
企业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形导致职工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可以采取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措施促使职工提高或者转换技能,适应岗位需要,减少裁员。
企业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其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采取一定期限的在岗培训、减少工作时间、调整工资、轮流上岗等措施减少裁员。
为落实减少裁员的事宜,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减少裁员的鼓励条款,对裁员的程序亦作出了细致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