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君法解 | 法律知识问答1-4(继承)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1253次
1、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网络资产、虚拟资产等,比如游戏装备等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3、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其家属是否可以继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